民企混改路徑研究
艾景軍 劉煜
內容和提要:
針對我國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出現對公有制經濟嚴重不利的態勢,如何實現我國憲法中規定的“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本文提出了對民營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造的思想,以期實現全體勞動者對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最終達到消滅私有制、消滅剝削、共同富裕的目標。文章通過股權架構設計、運營決策機制、企業黨組織建設、內部監督機制、企業經營目標、利潤分配配機制等方面,對民營企業混改路徑,進行了初步探討,并對推廣民企混改的可行性進行了分析和說明。
關鍵詞:民企混改、共同富裕、企業黨組織建設
1 問題的提出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中的重要內容,然而現實中公有制經濟比重日益下降。在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中,公有制經濟所占的比例,1978年為99.1%,1997年為75.8%,是名符其實的公有制為主體,然而目前我國國有經濟比重大體上占比30%左右,并且這一比重還在逐漸縮小。根據國家統計局2019年公布的數據,我國企業法人單位數為21091270個,其中國有控股企業法人單位數和集體控股企業法人單位數合計為438937個,占比約為2.08%,其余的非公經濟企業包括私人控股、港澳臺商控股、外商控股等企業法人單位數為20652333個,占比約為97.92%。如果單從企業法人單位數看,100家企業,只有2家是屬于公有制經濟范疇的,公有制經濟被包圍在非公有制經濟的汪洋大海里;非公經濟的比重還在逐漸增加,公有制經濟的比重正在慢慢下滑,之前專屬于公有制經濟的一些領域也正在慢慢受到私有資本的侵蝕,這與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完全是背道而馳的,在經濟基礎上我們正在慢慢滑向資本主義的深淵。如果不盡快想辦法扭轉這一局面,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堅持的社會主義制度根基將會發生動搖,中華民族為之奮斗的近百年革命成果將要付之東流。
民企混改重點在”改造“上下功夫,國有資本并不會輕易給民營企業注資,民營企業要想拿到國有資本信用背書的加持,首先要企業自身具有強烈混改的意愿,其次是必須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企業要愿意按照“公有制血統和基因”接受改造,在全員持股基礎上的企業成為一個自由人自主聯合的“自由聯合勞動平臺”,完成“脫胎換骨”式“浴火重生”。
下面分別從股權架構設計、運營決策機制、企業黨組織建設、內部監督機制、企業經營目標、利潤分配配機制等方面,對民營企業混改路徑和方法,進行具體闡述。
2.1 股權架構設計
地方或中央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選取符合標準的民營企業,與入選企業簽訂《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股份改造協議》,以不高于50%不低于1%的比例進行參股,民營企業的總資產以實有凈資產核算,不進行企業估值,參股比例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國資對投資以收益為主要目標,比例可以適當大些,如果以混改增大本地區公有制經濟比例為目標,參股比例可以小些。在早期建議以1%的比例參股,這個比例的巧妙之處在于,1%的比例意味著在分紅時,國有資本應得的那一份,基本不會面臨道德風險,民營企業不會也不值得為這個比例財務作假。1%的比例按照公司法,國有資本具備了隨時查賬的法定權利,足以起到財務監督的作用。小即是大,比例越小,相同數量的國有資本,就可以監控收編更多的民營企業,可以賦予國有資本一百倍杠桿的影響力。
由于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只占有1%的股份,不需要不直接參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與決策,僅派出聯絡員參加每月的董事會,聯絡員負責對企業進行財務與稅務的規范性監督,作為回報,企業在協議中需要承諾國有資產的增值與保值,無論企業的盈虧狀況如何,必須保證國有資本隨時剛性承兌。
全員持股,員工入股率不低于80%,力爭100%員工參與持股,采取“積攢式”動態股權的方法,借鑒眾籌股權的思想,不需要人為分配股份比例,投資主體的股份占比由出資額度占總股本比例決定??傎Y本額度上不封頂,并且每年都會發生變化,動靜適度結合,保持流動活力,又有一年的穩定期經營資金保障。總資本額度的計算以公司實際凈資產為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應收-應付),品牌、商標、專利及廣告投入等無形資產不計算在內,不進行公司總體估值,退出時也同樣不進行估值。
杜絕干股,所有投資主體必須是實際出資,才能成為公司股東,不搞干股和身股,全部為銀股。錢在哪兒心在哪兒,不實際出資,調動勞動者積極性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收了員工的錢,也就收了他的心,連帶著他背后的社會資源。
杜絕僵尸股份,任何投資主體一旦和公司的經營管理沒有任何關聯,必須退出股份,退出時機為年底會計決算之后的融資窗口期。退出資本額度等于占股比例乘以公司現有凈資產總額。
動態股份,以一個經營財務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月20日期間為融資窗口期,集中辦理投資主體的股份資本的進入與退出。
由于國有資本的注入,民營企業除了直接獲得少量經營資金外,更主要的是增加了企業的信用背書,使企業的無形資產得到增值,更加有利于業務的開展,作為回報,企業在協議中需要承諾本企業的所有人力物力資源,在地方政府或國家有需要的時候能夠為國家所用。協議中對這種需要的前提條件進行明確的界定;需要的前提條件包括:企業所在地區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洪水、里氏7.0級以上地震)、地區性或全國性嚴重疫情、大規模的社會動亂和國家全面進入戰爭狀態。
當前提條件被觸發以后,企業的執行董事(企業黨支部書記),根據地方政府或國家需要統一調配企業的人力物力資源,幫助政府應對危機。這里有兩種可能存在的情況,并且是大概率的可能性,第一、由于所處行業的不同,即便危機發生,地方政府或國家也不一定對企業有需求;第二、即使該企業的人力物力資源被政府征用,也不一定就是無償征用,當危機過后,地方政府或國家也可能會對企業進行補償甚至是超額獎勵。但是在協議中需要做出最壞的設想,必須注明企業的一切可以被無償征用。
2.2運營決策機制
企業運營決策機制,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同股不同權,執行董事擁有一票否決權;公司創始人是公司的靈魂人物,因此執行董事原則上由公司創始人擔任,創始人退出公司或不愿意擔任的,必須由第一大股東擔任執行董事,如果第一大股東不能擔任執行董事的,在融資窗口期將能擔任執行懂事的人調整為第一大股東。執行董事對公司的盈利負責,以自有股本作抵押確保全體投資人的收益。財務年度經營發生虧損部分,用執行董事的股本彌補經營損失,財務年度經營盈利的,拿出盈利的5-10%用于獎勵給執行董事,當股人數較多,股權過于分散時,第一大股東股份比例低于35%時,采取同股不同權的方法,給執行董事保留一票否決權。
俗話說“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沒有集中的民主是假民主,是無休止的爭吵和內耗。為公司內耗設置一道底線和防火墻,但是日常決策仍然要盡量采取民主,董事會投票決策采取三層面表決機制。第一層面是少數服從多數機制,董事會成員每人一票進行表決。董事會成員對表決結果存在異議的,進入第二層面表決,由各個董事進行股權表決。股權表決結果仍然不能統一思想的,由執行董事做最后的裁決。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事物的滅忙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事物的內部矛盾,一個公司垮臺的根本原因絕不是競爭對手的原因,主要原因在公司內部管理出現了問題,同股不同權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最大限度消解公司內部矛盾,使企業基業長青。
為了規避絕對權威滋生腐敗,執行董事做最后裁決權也要加以限制。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產品定位、產品定價、銷售政策、關鍵崗位的人士任命等事關公司戰略和重大利益的,執行董事可以動用一票否決權,事關執行董事本人年薪待遇等自身利益的表決,執行董事否決權自動失效。
2.3企業黨組織建設
堅持“支部建在企業上”的原則,鼓勵企業員工和業務骨干積極加入黨組織,企業內部建立起黨支部或黨的委員會,執行董事為黨支部書記或黨委書記;以確保黨對企業的絕對領導。這就意味著只有那些企業靈魂人物是黨員的民營企業,才具備混改的前提條件,第一大股東以及其他骨干人員,多數是共產黨員的企業,混改才會更加容易成功。如果國資參股部分已經是第一大股東,執行董事就可以由國資代表出任,就更加鞏固了黨對企業的領導與掌控。
2.4內部監督機制
股東間的信任問題是中小型民營企業投資主體的最大痛點,而信任問題源自對道德不確定性的恐懼,借助于管理制度的設計規避經營者道德的不確定性。由于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進步,召開云端網絡視頻會議十分方便,每月都召開或根據緊急情況隨時召開全體股東會議或者董事會已不是什么難事。公司實行內部賬務公開,進行民主監督,每月召開例行全體股東會或董事會,采取薄記的手段,作為計劃執行和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銷售業績總結,審查月度經營狀況和財務收支明細,實行陽光操作,對貪污腐敗實行零容忍,全體股東對月度財務報表進行電子簽名確認。
2.5企業經營目標
企業以全體勞動者的共同富裕為經營目標,通過全員持股,在企業內部消滅剝削,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身份,從原來的資本家與工人的階級對立關系,轉變成平等的合伙人關系。企業是自由人的自主聯合體,企業的發展紅利必須惠及每一個勞動者,讓全體員工都享有財富積累的獲得感。
企業不以上市為經營目標。所謂上市即企業證券化,就是企業發行股票上市融資,向非確定目標人群募集資金,上市公司絕大多數的投資者并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投資者不是勞動者,于是就會產生資本的剝削問題。如果企業內的經營者,不用說大部分的普通員工,甚至是高層管理者都不一定是投資人,他們怎么能夠用心的去把企業經營好,他們關心的僅僅是個人的薪水和獎金是否豐厚。往往是企業從股市圈來大筆的資金,三兩年之內揮霍一空,企業破產只剩下“一地雞毛”。這絕不是社會主義的企業所要的結果,社會主義企業是全體勞動者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實現共同富裕。任何投資主體一旦和公司的經營管理沒有任何關聯,他已經不是該企業的勞動者了,就不能參與共同占有生產資料了,必須退出股份,這就是前面股權架構中規定的杜絕僵尸股份的理論依據。
2.4利潤分配機制
日常運營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決算分紅按照股份比例分紅,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個人要想取得更多的分紅,個人可以增加對公司的投資。公司內部結算非常重要,各個部門間實行模塊化管理和結算,每一個部門都成為利潤的創造者,公司與生產部之間按計件工資制結算每噸產品的生產費用,與銷售部之間以有效的銷售量(貨款回籠的銷售量)結算銷售提成。全員持股全員銷售,無論是高管還是員工,主要收入應該以日常銷售提成和年終分紅為主,日常固定工資僅僅占個人收入的一小部分,這樣才是公司運營的比較理想狀態。另外,公司與執行董事之間建立以個人股本抵押為基礎的經營者獎懲制度,除基礎年薪以外,設立經營效益獎懲比例掛鉤機制,根據行業特點和企業規模不同,拿出企業年盈利的5-10%做為執行董事的獎勵。同時,不能只有獎勵措施沒有懲罰措施,執行董事把企業經營虧損了,用抵押的股本資產賠付公司的虧損額,資產賠付不足以彌補獎懲比例虧損額的還要坐牢,甚至以瀆職罪入刑才行。
這些年來國有企業改革難點就是企業家的勞動積極性問題無法妥善解決。民企混改實行執行董事負責制,企業家本身及即是投資人也是經營者,實現了勞資一體化的理想狀態,加上內部監督機制和獎懲機制,企業家勞動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使“企業家才能”得以充分發揮。
3 推廣民企混改的可行性說明
就像目前的國企混改一樣,民營企業的混改,也不應當定任務、定目標,宜概則改,根據企業自身需要或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的實際情況決定。在國有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財力允許的情況下,遴選適合混改的民營企業需要堅持標準,不能魚龍混雜,需要選出那些創始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優秀民營企業進行投資,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的同時,擴大國有資產的控制力和影響力。符合混改的民企一般應有一下特征標準:
? 企業實控人應為共產黨員,并且具有高度的共產主義覺悟的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 企業應實行的是企業社會主義制度,企業內部已經實現公有制,即股權結構為全員持股,或至少員工參股率達到80%;
? 企業執行的是民主集中制,同股不同權,執行董事擁有一票否決權;
? 全體股東同意并在《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股份改造協議》上簽字畫押。
按照上述標準,民營企業適合于混改的目前仍然屬于鳳毛麟角。因此,民營企業混改目前還不具備大面積推廣的可能性和,當然也沒有大面積推廣的迫切性。一方面,由于民營企業數量巨大,并且中、小、微企業居多,每個企業僅派駐一個聯絡員都是不現實的;另一方面,按照上述方法對民企進行混改,并不是所有的民營企業都能夠接受的,也不是所有的民企都符合混改的標準;第三,受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的財力所限,也無法立即對民營企業進行大規模混改。但是它必然是民營企業的未來發展方向,因為只要我們還要走社會主義道路,將來的企業必然都是要實行公有制的,而企業產權的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種表現形式,因此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遲早都會經歷混合所有制股份改造的過程。
這種推廣進程的快慢,取決于廣大民營企業家總體的道德覺悟。國有企業混改目前仍然在持續推進中,但是個別地方把混改當成了目標,規定一定時期內完成多大比例,甚至政府直接干預搞“拉郎配”;更有甚者,把國企混該直接搞成了私有化,這些做法都是不妥的,就像我們不能跑步進入共產主義一樣,無論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混改,都不能為了混改而混改,都必須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根據企業自身發展需要進行。國企混改目的為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民營企業混改是為了增大公有制經濟比重,向全面實現社會主義公有制邁進, 必須是成熟一個混改一個,不可操之過急,因為消滅私有制全面實現公有制的社會主義,相當于是進行一次經濟領域的革命,絕不可能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經歷艱難曲折的過程,只能是先從零星的有社會主義道德覺悟的民營企業開始,慢慢呈現星火燎原之勢。
A Study into Hybrid Reform Tracks in Private Enterprises
Ai Jingjun1 LiuYu2
1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2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 In light of the fact that the ownership structure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in China is seriously unfavorable to the public ownership economy, how can we attain the basic economic system of "adhering to the public ownership system as the main body and common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of multiple ownership systems" as is stipulated in the Constitution of China?This study proposes a mixed ownership transformation of private firms in order to attain universal ownership of production materials and, ultimately,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 of abolishing private ownership and exploitation, and of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The article provides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the track to hybrid reform of private enterprises through design of equity structure, oper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mechanism, enterprise party organization, intern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enterprise business objectives, and profit distribution allocation mechanism, among others. It also analyzes and interprets feasibility of promoting hybrid reform of private enterprises.
Key Words Hybrid Reform in Private Enterprises, Common Prosperity, Enterprise Party Organization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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